工伤保险缴费比例降低

  • 【诚展HR干货】苏州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再次降低,2018年开始执行

    洞察观点 2017-12-11

    《苏州市市区工伤保险基准费率调整方案》经苏州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调整对象 苏州市市区(姑苏、高新、吴中、相城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 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 苏州市市区各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具体标准由原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调整…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