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诚展HR干货】江苏省内企业的流产类 生育津贴该怎么计算?

    洞察观点 2018-03-24

    问:我想咨询《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贯彻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第十条涉及到的生育津贴问题,问题如下: 1.单位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的情况下,对于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的流产的员工,用人单位是按照30天给予发放员工津贴,还是按照实际休假天数15天执行; 2.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这里的职工是指生育女员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还是单位上年度所有职工的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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