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观点

【考勤易分享】小区被封控足不出户后职工工资如何发放?能否安排年休?

问:近期上海、青岛、连云港、苏州等地新冠疫情病例增多,个别区域开展短期管控排查工作,许多职工所在小区被封控筛查,员工所在的小区被封控后足不出户,那职工工资如何发放?能否用员工的年休假来进行抵扣?隔离期间安排年休是否合法合规?那么职工在小区被封控筛查期间,其薪资待遇如何发放?企业能否安排职工使用年休或各类法定及福利假呢?

答: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及案例,总结如下:

1、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劳动者依法隔离的情形有明确规定:

一是医疗机构对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可予以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

二是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规定可采取隔离措施。

如属于前述需要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的三类人,或者其所在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所在小区人员采取隔离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此时,企业应当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2、如果属于企业、物业公司、小区居委会等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的居家观察或者风控筛查期间,则:

(1)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包括居家办公、网络办公等情形),企业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

(2)劳动者使用各类假期。对企业安排劳动者在受疫情影响延迟复工期间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的,按相关假的规定支付其工资;

(3)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对企业未复工或者企业复工但劳动者未返岗不能通过其他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劳动者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由企业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地方有关规定执行(上海市为不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我们认为,隔离期间劳动者没有实际提供劳动,没有为企业创造价值,“按正常劳动”与实际到岗提供正常劳动的待遇应当有所区别

根据企业薪资实际情况,应当支付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等固定构成部分,可以不支付绩效、奖金、提成等劳动报酬中非固定部分以及与实际出勤相关的车补、饭补等款项,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4、带薪年休假安排实行“共议单决”。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和部里等三方四家8号文件规定,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企业都可以统筹安排年休假,“与职工协商”只规范决定程序,而不影响企业单方决定权。

参照规定:

1、《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规定;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第一条规定;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等七部门《关于妥善处置涉疫情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17号)规定。

来源:诚展考勤易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团队转载自网络

诚展考勤易专注于开发好用易用智能的考勤管理系统、考勤系统、排班软件和考勤软件;深度融合二次开发企业微信、钉钉、小程序和手机APP等移动考勤,流程审批.助力企业高效智能考勤管理!联系电话:0512-62069950;

目前苏州诚展软件旗下的考勤易开发的考勤管理系统已成功应用在全国多家内资、外资企业,帮助企业HR在人事管理、考勤管理、就餐宿舍管理、培训管理、排班调班,控制加班工时,精准计算各类考勤工时、年假计算、工资计算、新版个人所得税计算、工资项目、高温费补贴和社保公积金扣款比例,详情可查看诚展考勤管理系统介绍: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