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观点

【诚展HR干货】企业依法办理解散手续后,该向三期内女职工支付哪些补偿费用?

问:在苏州的企业解散或被依法撤销时,应对三期(怀孕、产假期间、哺乳假期间)内女职工支付哪些补偿费用?

答: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的通知》(苏劳仲委[2007]1号)第七条,用人单位解散,或被依法撤销,亦应终止“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并依据规定支付女职工经济补偿金。为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从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出发,用人单位应一次性支付女职工三期内的生活费、产假工资、生育费用(仅指生育医疗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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