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易分享】江苏省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孕妈均可享受医疗财政补贴
2025年1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明确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降低生育成本。2024年以来,江苏省医保局在生育支持方面已出台两项措施:

一是2024年7月1日起,将辅助生殖技术和分娩镇痛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二是2025年1月1日起,通过集采降低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服务费用,同时将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截至今年6月底,上述两项政策累计惠及群众超37万人次,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超7亿元,在提高生育力、减轻产前检查费用负担、缓解分娩疼痛和生育焦虑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期,江苏省省医保局会同省财政厅出台《关于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明确2025年7月1日起,对孕产妇住院分娩个人自付费用予以补助,进一步对减轻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负担。下面,小编带大家了解下“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财政补助”的最新政策。
一、补助对象全,覆盖本省参保职工和居民中所有孕产妇
参加江苏省基本医保并处于待遇享受期的孕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不论参加的是职工基本医保(含生育保险),还是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都纳入补助对象范围。2025年7月1日开始,孕产妇分娩出院结算时即可享受相关补助。
二、补助力度大,目录范围内费用个人“零负担”
孕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按规定支付后,剩余个人自付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也就是说,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由医保报销和财政补助共同承担,个人不用再自付。与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相比,居民参保人员住院分娩报销待遇相对较低,因此可以享受到更大力度的保障。
在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顺利分娩的陈女士,幸运地成为苏州市首个享受住院分娩财政补助的参保人。
本次生育住院期间(6月28日-7月1日),总医疗费用为8458.27元。
得益于新政策,医保基金支付3570元,财政专项补助2782.55元,个人实际支付仅2105.72元。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医保目录范围外的一些自费的药品、耗材或医疗服务项目,如单人间、套间病房床位费支付标准以上部分等,这些费用属于个人自费费用,不属于补助范围。
三、资金已到位,全部由省财政全额承担
本次补助政策全部由省财政负担,补助资金采取“当年预拨+次年据实结算”,截至6月底,江苏省财政已将2025年度省补资金预拨至各地,各地财政部门将根据要求,及时将资金预拨至相关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并强化资金拨付、使用、发放、管理等全过程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确保孕产妇及时享受补助政策。
四、待遇免申请,参保人员无须跑腿有感享受
为确保政策精准落地实施,江苏省医保局统一开发了专门的结算模块,并与各地医保部门、各定点医疗机构对接测试,确保在7月1日前上线。孕产妇在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时,只需结算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自费部分,个人自付部分补助即时享受。
同时,对因异地生育等情形,回参保地办理手工(零星)报销的,医保经办机构在办理手工(零星)报销时,一并将个人自付部分的补助发放给孕产妇本人。
截至2025年7月14日,江苏全省已有6982名孕产妇享受到该项补助政策,补助资金692.7万元。
下一步,江苏省医保局将会同省财政厅持续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分析,确保各地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减轻生育成本,增强生育家庭获得感。
来源:江苏医保、苏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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