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易分享】苏州企业职工医保缴费常见问题
虽然我们已经知道了苏州医保增员的操作步骤,但企业实际操作时,经常会遇到错过缴纳时间,入职时间搞错,重复新增医保人员等情况,那遇到这些情况时该如何操作呢?

1、 问: 我们单位新招录的员工是2025年7月入职的,现在已经8月了,我按上面的操作办理增员以后,还需要单独办理补缴7月的医保费用吗?
答: 不需要。单位操作新职工参保增员时,根据实际用工时间填写“本次参保时间”,操作完成后即可至税务部门进行申报缴纳。
举例: 2025年8月25日单位增加一名员工,如“本次参保时间”填写的是2025年7月,用人单位在医保网厅参保成功后,可直接在税务部门申报缴纳2025年7月起的医保费了。
注意事项: 如果用人单位已经给职工参保缴费后发现需要办理前几个月份的补缴,需要填写《苏州市参保职工医疗保险补缴申报表》至线下所属经办机构办理补缴。
2、 问: 我刚刚在网厅办理增员时,不小心把“本次参保时间”填错了,可以撤销吗,应该怎么操作?
答: 可以。用人单位如果在同一个业务期内(上月7日至当月6日)误操作了增员申报,且尚未在税务系统进行申报缴费的前提下,可通过【网上经办—职工参保回退】模块办理参保回退,回退成功后可重新按正确信息再次办理增员。
重要提醒: 误操作增员后不能直接操作减员业务,否则可能会造成缴费不准确!
3、 问: 在网厅办理参保新增时出现报错“处理失败!该人员202507已有参保/缴费信息,不可重复参保缴费”,应该怎么处理?
答: 如办理时出现这个报错,说明该员工2025年7月已存在有效的医保参保或缴费记录,为避免重复缴费,需将“本次参保日期”修改为“报错月份+1”(如报错月为7月,则修改为8月),重新提交操作。
若后续员工反馈报错月份未缴费,或上家单位已申请退费,用人单位需填写《苏州市参保职工医疗保险补缴申报表》至单位所属医保经办机构核实后办理补缴。
来源:苏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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