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观点

【诚展工资核算】公司夏天发清凉饮料可以抵高温费吗?

很多公司总认为高温费是个可以随便应付的工资项目,拿些小东小西来忽悠员工,就可以避开现金工资支付吗?

老王是一家工厂的搬运工,露天工作,近期天气持续高热,单位每天特别为员工提供盐汽水和冰镇绿豆汤作为高温福利。最近在领取工资时,老王发现工资单上没有高温津贴这一项,就向单位提出质疑。单位称,因为已向员工提供了盐汽水和绿豆汤等高温福利,所以就不支付高温费了。问:单位的做法对吗?

A.对
B.不对

正确答案:
B.不对

解析:根据相关规定,“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此外,企业在发放劳动保护性质的高温季节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夏季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因为在高温环境下作业,人体大量出汗,造成体内水分和钾、钠等丢失,可能引起水盐代谢紊乱,需要通过补充足够的含盐饮料,才能补偿水和盐分的丢失。因此,为高温作业的职工提供现场清凉饮料,是劳动保护必做的“功课”之一。

案例中,老王单位以提供清凉饮料取代发放高温津贴的做法明显是不对的。单位不仅要按规定发放高温季节津贴,还要做好高温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这两者之间不能相互替代,高温津贴和清凉饮料不能“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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