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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展考勤管理】夜班上班跨到法定假期的加班工资怎么算?

问:夜班跨到法定假的加班工资怎么算?如果12月31号晚上20:00开始上夜班,上到1月1号(元旦节)早上8:00,那么1月1号的加班费怎么结算?
答: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工资:
(一)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加点工资;
(二)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三条 实行轮班工作制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遇轮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执行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国家法定假日加班工资计算公式:计发基数/21.75(月计薪天数)/8小时*加班小时数(这里为5.1加班小时数)*300%。

将法定休息日的工时截取下来按三倍加班计算工资;

来源: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保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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