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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展考勤工资】按苏州1940基本工资,2018年元旦小长假上班,加班费该怎么算?

问:如果按照苏州的1940元的基本工资,在2018年元旦小长假到公司上班,加班费该怎么算?

答:从苏州劳动社保部门了解到,2018年元旦的加班费是这样计算的: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8年1月1日放假,与2017年的最后一个周末也就是12月30日、31日连休。

根据国家的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1月1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12月30日到31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收入的70%确定。

按照2017年7月1日起苏州执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1940元计算,劳动者明年元旦的加班工资至少有267元。如果3天都加班、不调休,加班工资至少有6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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