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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展HR干货】公司规定病假工资是基本工资的百分之60是否合规合法?

问:病假工资该怎么计算?请教一个问题,公司规定病假工资是基本工资的百分之60,核算下来基本工资的百分之60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的百分之80,但是公司有一项固定的住房补贴300元,加上这个补贴可以达到最低工资的百分之80的要求,请问这样规定合理吗?

答:《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给劳动者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生活费的,必须同时承担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所以用人单位可以制定规章制度明确病假工资的具体给付标准,目前病假工资规定未明确剔除单位给予的补贴,如确低于法律规定最低标准的职工可主张补足,如有争议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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