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观点

【诚展HR干货】公司要求签署在外单位无挂证行为承诺书是否违反劳动法?

问:苏州某设计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 @全体成员 未签署无挂证《承诺书》的员工请于本周内尽快填写后交办公室陆某,外地项目可先拍照发过来。没有在月底前签署的可视为在外单位有挂证,公司将根据文件规定解除劳动关系、从1月份起停发工资。有隐瞒被查出来的一律停发工资、解除劳动关系并追究责任。请各项目负责人充分重视,务必通知到每位员工!今天办公室将初步进行核查,对签署了《承诺书》而实际有挂证的人员将记入职业道德不良行为中。特此告知! 请问此种情况公司是否涉嫌违反劳动法?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书。
二、另挂证行为本不合规。

目前苏州诚展软件开发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已成功应用在全国多家内资、外资企业,帮助企业HR在人事管理、培训管理、排班调班,控制加班工时,精准计算各类考勤工时、年假计算、工资计算、新版个人所得税计算、工资项目、高温费补贴和社保公积金扣款比例,详情可查看诚展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介绍:https://www.kaoqinyi.com/320.html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