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制度分享】分享一篇工厂考勤管理制度给大家参考
下面分享一篇工厂的考勤管理制度,包含办公室人员、生产岗位、销售、领导等各个岗位的打卡、请假出差等考勤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各位可以根据自己公司实际情况做调整改进。

制定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制定日期:2025年8月
生效日期:2025年9月1日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实习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目录
一、总则
二、工作时间与作息安排
三、考勤方式与记录管理
四、迟到、早退、旷工的认定与处理
五、请假制度
六、加班管理
七、出差与外勤管理
八、考勤监督与责任
九、附则
一、总则
1.1为规范公司劳动管理秩序,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特制定本《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分支机构、项目部所有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
1.3考勤管理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科学高效”的原则,确保考勤记录真实、完整、可追溯,作为员工薪酬计算、绩效考核、奖惩管理的重要依据。
1.4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解释与修订;各部门负责人负有监督本部门员工遵守考勤制度的管理责任。
二、工作时间与作息安排
2.1工作制度
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部分岗位因生产、经营或服务需要,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并依法履行审批程序。
2.2标准作息时间
(1)行政办公岗位: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午休时间:12:00–13:30(不计入工作时间)
- 生产岗位:
1)生产制造类岗位实行轮班制,具体班次及时长如下:
早班(8:00-16:00)、中班(16:00-0:00)、夜班(0:00-8:00)包含30分钟轮岗就餐时间。轮岗就餐期间需确保岗位有人值守,不得出现空岗情况,且员工不得离开公司厂区外出就餐,若确有特殊需求(如特殊饮食禁忌),需提前1个工作日向部门经理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外出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2)销售岗位:因工作性质无法固定到岗的,实行“手工考勤”或“任务考勤”制。其中手工考勤需由部门提前提交人员名单,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任务考勤以完成指定工作任务为核心,员工需每日通过工作汇报系统提交当日工作内容、地点及进度,作为考勤依据。
2.3弹性工作安排
对符合岗位性质、工作成果可量化考核的技术、研发、管理等岗位,经部门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可实行弹性工作制。弹性工作制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出法定上限。
2.4法定节假日
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公司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安排调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三、考勤方式与记录管理
3.1考勤方式
公司采用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结合进行考勤记录:
(1)指纹/人脸识别考勤机打卡;
(2)企业微信/钉钉等移动办公平台定位打卡;
(3)纸质签到表(适用于无电子考勤条件的临时岗位或项目现场);
(4)远程办公人员通过系统提交工作日志或在线签到。
3.2打卡要求
(1)员工每日上下班须按规定方式完成打卡,确保考勤记录完整。
(2)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等客观原因无法打卡的,应在当日或次日通过OA系统提交《异常考勤说明单》,并经直属主管审批确认。
(3)未打卡且未提交有效说明的,视为缺勤。
3.3考勤周期
考勤周期为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日。人力资源部于次月5日前完成上月考勤数据汇总与审核。
3.4考勤记录保存
考勤原始记录(包括电子数据、纸质签到表等)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社保缴纳、工资核算的依据。
四、迟到、早退、旷工的认定与处理
4.1迟到
(1)定义:在规定上班时间后30分钟内到岗且完成打卡的,视为迟到。
(2)处理:
每月累计迟到1–2次:口头提醒;
累计迟到3次:书面警告,并扣减当月绩效奖金5%;
累计迟到4次及以上: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公司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给予警告、降薪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2早退
(1)定义:在规定下班时间前30分钟内离岗且完成打卡的,视为早退。
(2)处理:参照迟到规定执行。
4.3旷工
(1)定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
①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缺勤;
②超出批准假期未返岗且未续假;
③假期结束后未办理销假手续,且无正当理由;
④打卡记录缺失且未提交有效说明,经核实无出勤事实的。
(2)旷工处理:
①旷工1天:扣发当日工资及全月绩效奖金,并给予书面警告;
②连续旷工2天或月累计旷工3天: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
③旷工期间不计发工资,社保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
五、请假制度
5.1请假类型
员工可申请以下类型假期,各类假期均须履行审批程序:
(1)事假:因私事需请假,须提前申请,原则上每月不超过3天,全年累计不超过15天。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2)病假:凭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病假建议书申请。病假期间工资按国家及地方规定支付(如:医疗期内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
(3)婚假:符合法定婚龄的员工可享受连续15天婚假(含法定3天及地方延长假期),须提供结婚证。
(4)产假/陪产假:女员工产假为158天(含国家98天及地方延长60天),男员工享受15天陪产假,须提供生育证明。
(5)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享受3天带薪丧假。
(6)年休假: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按累计工作年限确定:
工作满1年不满10年:5天;
满10年不满20年:10天;
满20年及以上:15天。
年休假原则上应于当年休完,确因工作需要未休的,经员工书面同意,可跨年度安排或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5.2请假流程
(1)员工须通过公司OA系统或书面形式提交《请假申请单》,注明事由、时间、联系方式等;
(2)审批权限:
1天以内:部门主管审批;
1–3天:部门负责人审批;
超过3天或特殊假期(如产假、婚假):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
(3)紧急情况(如突发疾病)可先口头报备,事后48小时内补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补视为旷工。
六、加班管理
6.1加班定义
指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之外,经公司安排或批准,为完成工作任务而延长工作时间的行为。未经批准的自行延长工作时间不视为加班。
6.2加班审批
(1)实行“先审批、后加班”制度。员工加班须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
(2)因突发事件需临时加班的,应在加班后24小时内补办审批手续。
6.3加班补偿
公司依法优先安排调休,无法安排调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1)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低于工资的150%;
(2)休息日安排工作且不能补休:不低于工资的200%;
(3)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不低于工资的300%。
6.4加班记录
加班时间以考勤系统记录为准,结合加班审批单认定。无有效审批或考勤记录的,不计为加班。
七、出差与外勤管理
7.1出差管理
(1)员工因公出差须填写《出差申请单》,经审批后执行;
(2)出差期间视为正常出勤,考勤以出差审批单及行程记录为准;
(3)出差期间因个人原因缺勤的,按旷工处理。
7.2外勤管理
(1)因公外出(如客户拜访、会议、取件等)须在OA系统提交《外勤申请》,注明事由、时间、地点;
(2)外勤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完成工作后及时返回或打卡;
(3)未申请或未如实申报外勤的,按缺勤处理。
八、考勤监督与责任
8.1监督机制
(1)人力资源部每月公示考勤结果,接受员工查询与异议申诉;
(2)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本部门考勤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严禁代打卡、伪造考勤记录等行为,一经查实,视为严重违纪,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8.2申诉程序
员工对考勤记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申诉,人力资源部应在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并书面答复。
8.3法律责任
员工违反本制度,公司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公司《员工手册》相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降职、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附则
9.1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9.2本制度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依法公示后实施。
9.3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如国家法律法规修订导致本制度与之冲突的,以最新法律法规为准,公司应及时修订本制度。
9.4本制度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考勤规定同时废止。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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