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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展HR干货】工作了2年,公司培训花费10万,员工主动离职该赔偿公司多少钱?

吴京在公司工作多年,表现良好,公司想重点培养,便派他到国外接受专技培训,为此双方约定5年服务期并签订协议,公司预估培训费(含差旅费等)12万,协议约定:若违反服务期约定,吴京应支付违约金12万。经核算,实际培训费为10万。回国后,吴京履行了2年服务期后辞职。

问:吴京需支付多少违约金?

A.12万元

B.10万元

C.6万元

 

正确答案:C.6万元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案例中,公司为吴京实际支付的培训费用总计10万元,分摊到5年的服务期期间,则每年为2万元,吴京履行了2年的服务后辞职,所以他只需要支付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即3年×2万/年,共计6万元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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