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观点

【诚展考勤管理】哺乳期中途换了新的工作单位,请问在新单位能继续享受哺乳假?

问:我是苏州一家企业的刚生产完处在哺乳期的女职工,如果我在哺乳期中途换到新工作单位上班,能在新单位能继续享受哺乳假吗?
新单位负责人力资源管理的考勤专员说哺乳假应休在原生产单位放假,社保局政策是这样规定吗?
答:根据《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六条(四)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日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以及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故只要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定生育条件生育,孩子未满一周岁,女职工所在的单位都给予女职工哺乳时间。

来源: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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