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观点

【诚展HR干货】员工工资可以使用礼品券抵用支付吗?

以下就一些员工工资支付的常见问题进行一些回答解释:“单位用礼品券代替工资,可以吗?”“单位生产经营困难,可否延期支付工资?”“单位已经好几个月工资没付了,该如何维权?”

Q:单位用礼品券代替工资,可以吗? 

A:不可以。工资是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货币支付工资。

Q:单位生产经营困难,可否延期支付工资? 

A: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给到劳动者,若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

Q: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工资应该何时结算给我? 

A: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合同的,应当在与劳动者办妥手续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Q:我的岗位是以季度为考勤考核周期的,工资支付的规定是什么? 

A:按考核周期兑现工资的劳动者,单位应当每月按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预付工资,待考核周期期满时结算。
Q:单位已经好几个月工资没付了,我该如何维权?

A:劳动者个人若遇到单位拖欠工资, 苏州市的可通过一项途径投诉:

*登陆苏州市人社局官网(http://www.jsszhrss.gov.cn),选择“办事大厅”“个人办事”菜单下的“劳动维权”栏目。

﹡拨打12333咨询热线。

﹡前往各区 县级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上海市的可通过以下途径投诉:

﹡登陆人社局官网(www.12333sh.gov.cn),选择“个人办事”菜单下的“劳动维权”栏目。

﹡拨打12333咨询热线。

﹡前往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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