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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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干货】发生疫情后国家规定的春节假期实际延长了2天还是3天?
问:发生武汉肺炎(新型冠状肺炎病毒)疫情后国家规定的春节假期实际延长了2天还是3天?答:关于武汉肺炎疫情下的考勤与休假管理建议:请看排班顺序:正常的春节假期应当是:1月24日至1月30日;其中1月19日(星期日)(调换1月24日);2月1日(星期六)(调换1月30日);1月28日,1月29日补休1月25日(星期六)1月26日(星期天);1月25日至1月27日属于法定三天春节假期;正常情况下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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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肺炎考勤管理】企业延迟复工属于节假日还是休息日?
问:请问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规定的时间公司延迟复工的,这些时间是属于休息日还是春节节假日处理?答:为了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武汉肺炎)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务院办公厅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先后下发了延长春节假期和延迟企业复工的相应文件规定。国务院办公厅于2020年1月26日发布的《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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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肺炎疫情考勤工资】因政府采取延迟复工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的职工考勤如何计算和工资如何支付?
问:武汉肺炎疫情延长开工和假期期间的员工考勤算正常休息还是调休?工资如何计算支付?如果在此期间上班了算几倍加班工资?答:对因政府采取延迟复工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符合规定正常生产经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省、市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职工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鼓励用人单位以适当方式给予关怀和奖励,期间涉及休息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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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假期】在其他公司工作年限和当前入职公司年限如何进行有薪年假计算?
问:2019年究竟我能享受多少天年假?我是18年8月入职 之前累计工作了三年 新入职这家公司前断了几个月的社保 现在人事告诉我要在我们公司上满一年才能享受年假 我们公司是当年修当年的年假 根据计算 我19年只能休1天 但是根据劳动法我19年不是能休5天吗?答: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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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系统经验谈】公司使用了考勤管理系统软件对人力资源管理会带来哪些提升?
由于现在社会急剧变化,公司业务也不在局限于在固定地点、固定时间段、固定业务订单模式,而是越来越多样化;对人力资源管理也带来非常大的挑战,不停变化的考勤制度安排、排班、班次设置、员工打卡、请假、加班等,靠传统的手工精细考勤管理不仅耗时耗力,还不能做到公平,员工满意度大幅下降,比如考勤专员可能这个员工迟到5分钟给忽略了,那个员工却给记上;这个员工漏打卡了,随意补卡;而另外一个员工漏卡了,却给悄悄补上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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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中的考勤管理现状和分析报告
D 时代被忽略的人力资源 C 位考勤亚太劳动力效能研究院2019.3.21 目录序 言 I 3考勤现状概述 I 5考勤数据缺失或“休眠”I 6考勤数据需要充分“激活”I 7数据解读中国企业考勤管理现状 I 8调研基本情况说明 I 9中国企业考勤现状 I 12女性更守时 I 12 “金领”下班最早 I 16帝都加班 TOP1I 20短途出差最热门 I 24拼假族偏爱周五 I 28关于年假的那些套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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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展考勤干货】如何加强企业的考勤管理来提升员工的劳动效能?
小诚工作了二十多年,第一个十年从事人力资源管理,过去一个十年转向了劳动力管理。考勤劳动力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有什么区别? 今天我不想谈太多理论,我想用另外一种方式做一个对比。这么说,在我第一个十年里,人力资源管理,我更多的是出入一些写字楼,西装领带,高跟鞋,非常时尚。而过去这十年,劳动力管理,是非常嘈杂的一线场所,接触到的都是年轻劳动力。实际上都是一个范畴,只不过劳动力更加接近最前沿,更加贴近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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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展人力资源管理】试用期未满一个月的情况下提出离职,公司以员工手册规定为由不支付工资合理吗?
问:劳动咨询,我在一家公司在试用期未满一个月的情况下提出离职,中间还有半天的请假。公司以《员工手册》里规定试用期未满一个月且主动离职为由,拒绝支付薪资,经过交涉,后来又说因为我期间还有半天请假的行为,公司拒绝按照入职约定的薪资的百分之八十结算,只同意按照基本工资结算,请问这个行为合理吗?答: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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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展人力资源管理】工厂从苏州木渎搬迁到昆山哺乳期员工的经济赔偿怎么计算?
问:工厂搬迁,我老婆所在的工厂从木渎搬迁到昆山,我老婆现在在哺乳期,请问一下这搬迁赔偿怎么算的?答:一、如果用人单位从苏州市姑苏区、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园区范围内搬迁到上述区域以外地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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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展人力资源管理】单位对员工有无罚款权?
问:因在单位早退,未完成工作内容,后及时赶到,未造成任何影响。单位下发处罚通知,做出开除并罚款1000元是否合理?答: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职工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扣除当月部分工资的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应发工资的百分之二十。正常提供劳动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用人单位扣除工资不合理,劳动者与其产生争议的,另解除劳动合同存在争议的,均可至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